聊城市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充装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案_质监信息_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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聊城市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未按规定充装液化石油气汽车罐车案
稿件来源: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
提交时间:2010年12月03日
11月19日,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:某公司液氨库内有两辆车存在超吨充装的行为,为了安全,请尽快查处。接到举报后,局领导非常重视,立刻组织执法人员前往查处。经查,两辆液氨运输罐车一辆是按规定充装的,另一辆不但超吨,超出允许充装额定数量600公斤,而且改变充装介质,即允许充装液化石油气实际充装液氨。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其改正。目前,聊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按照《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》,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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