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机电类特种设备现场型式试验需上报的材料_特种设备_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      您现在的位置:网站首页 > 特种设备 > 政务公开 > 正文

 

申请机电类特种设备现场型式试验需上报的材料


       
  稿件来源: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
提交时间:2011年08月01日

 

申请机电类特种设备现场型式试验需上报的材料

 

1、申请单位给省处的型式试验申请报告(一式两份,写明国家局或省局受理编号,准备做型式试验的样机型号及地点,出厂编号,并注明做型式试验的样机为1台;申请书必须写明为现场做型式试验;对超大型起重机械必须注明是否进行现场制造,需现场制造的需向我处提交制现场制造监检申请,由我处授权的制造监督检验机构现场监检);

2、申请单位的受理申请书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);

3、型式试验机构同意在现场进行型式试验的确认函((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,复印件盖制造单位红章);

4、样机使用单位出具的了解样机实际情况,并同意申请单位在使用单位现场进行型式试验的确认函(一式两份)。使用单位应在确认函中承诺该样机型式试验合格,制造单位取得该项特种设备的制造许可资质,并在安装监检合格、办理使用登记后使用;

5、设备出厂合格证或监督检验证明;

6、样机安装单位资质复印件(安装单位盖章);

7、电梯样机的现场型式试验只允许在试验塔内进行;

8在使用现场作型式试验,须提交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行整机性能试验的证明材料,其中游乐设施还须提交设计文件的有效鉴定报告。

 


  声明:
   1. 凡本网站原创信息均属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版权所有,未经本网授权,不得转载使用。
   2. 本网转贴的文章均转载自国家正规网站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