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11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_认证认可_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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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1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


鲁质监认字〔2011〕54号       
  稿件来源:认证处
提交时间:2011年02月24日

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:
       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1年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,结合“落实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”有关要求,省局决定2011年将组织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,以提高认证监管有效性。现将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:
        一、组织方式
        本次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部署,各市局制定本辖区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,成立检查工作小组,对本辖区获得各类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,结合日常监管情况,确定本辖区重点检查企业名单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检查范围
        检查范围为辖区内获得管理体系认证(质量、环境、职业健康安全)的企业,以质量管理体系为重点。获证组织信息可登录认监委网站“查询专区—管理体系及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监管查询”下载。各市局按不低于本辖区获证企业总数的10%自主筛选检查的企业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检查内容
        1、企业方面,重点查看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,检查是否存在伪造、冒用、买卖、转让、超范围使用和超有效期使用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等情况。
        2、认证机构方面,重点核查认证机构是否具备认证合法资质;是否存在超范围认证、认证咨询“一条龙”等违法行为;是否存在减少、遗漏认证基本规范、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;对其认证的产品或体系是否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;对于企业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,是否对其证书做出处理等。
        3、认证咨询机构方面,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从业资质,是否存在认证咨询一条龙等问题。
        四、工作要求
        (一)各市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,筛选确定检查企业,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,并定期进行调度。同时组织业务能力强、专业水平高的认证监管人员成立检查小组,有序开展检查。
        (二)根据辖区认证企业实际情况,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,合理利用资源,集中力量,开展好重点领域监督检查。
        (三)检查过程中发现获证企业、认证机构、认证咨询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,要求相关机构和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、提交纠正措施证实文件及对问题的说明,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机构和企业,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理。
        (四)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总结,认真汇总附表一、二要求的内容。工作总结内容包括:检查的基本情况、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、对发现问题的机构和企业的处理情况、认证监管有益的经验做法、对改进完善此项工作的意见建议等。
        五、时间安排
        2011年4月底前,各市局向省局上报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(应包括确定检查的企业名单)。
        2011年5月至8月底,各市县(区)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,对管理体系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,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机构进行查处。
        2011年9月上旬,各市局向省局上报监督检查工作总结。
        2011年9月下旬,省局汇总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,报送国家认监委。
        附表一: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
        附表二: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违法违规情况一览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

附表一、二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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